今天是: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
法治湖北
|
普法天地
|
依法行政
|
湖北政法
|
法律服务
|
司法考试
|
律师天地
|
法治问吧
|
理论研讨
|
法治资源
|
法治论坛
图片新闻
|
法治新闻
|
专题报道
|
立法动态
新法速递
|
普法动态
|
法宣指导
|
以案释法
|
普法讲台
|
典型人物
行政执法
|
行政复议
|
监督与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公安风采
|
检察风云
|
法院风苑
|
司法行政
|
国家安全
律师天地
|
公证之窗
|
基层法律服务
|
司法鉴定
|
人民调解
司考动态
|
司考经验
| 司考查询 |
网上课堂
律师解答
|
法援新闻
|
法律政策
|
司法服务热线
|
在线法援
法制探讨
|
法学前沿
|
专家访谈
|
国际法苑
法律图书
|
法治多媒体
|
在线课堂
|
资源下载
湖北法治网
>>
法制湖北
>>
热点专题
为何刑拘恶意欠薪者
2006-12-22 10-42-49
1月18日,深圳市政法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以涉嫌经济犯罪追究恶意欠薪者刑事责任的做法进行说明。
12日,深圳警方对该市玛阑特公司法人代表何怒江等8人实施刑事拘留。警方说,何怒江等采取多种欺骗手段,恶意拖欠1200多名工人的工资共计700余万元。当日,恶意欠薪逃匿的建筑工程包工头王敦富被警方从四川带回深圳。
恶意欠薪事件频发
去年,深圳因欠薪问题引发多次集体上访;仲裁、民事诉讼等手段讨薪乏力
2005年10月12日,深圳“金港盛世华庭”工程项目部与个体包工头王敦富签订工程施工协议,并付给王敦富工程款、工人工资等近20万元。12月,王敦富突然携款逃匿,导致多名劳务工集体上访,“金港盛世华庭”只得再次给讨薪的劳务工们发放工资。
深圳劳动保障部门的人士说,逃薪的绝不止一个王敦富。1月4日,国诺实业(深圳)公司的法人代表突然“人间蒸发”,298名员工领工资的希望顿时化为泡影。年关将近,买好车票、准备回家过年的员工们懵了。
还有一个长期拖欠员工工资的时装厂老板则玩起了“调虎离山”计:把员工“请”到酒楼吃饭,员工们以为可以领回工资,谁知老板趁机将工厂全部搬空,然后抽身逃匿……
长期领不到工资的员工,或自认倒霉,或采用“非常手段”讨薪。去年,深圳因欠薪等引发集体上访事件有275批、8443人次,占该市集体上访总次数的1/3。
面对无奈的讨薪员工,深圳有关部门曾通过仲裁、民事诉讼等手段,帮助员工追讨欠薪。据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统计,该市去年就处罚了欠薪企业1326家,为员工追讨欠薪共计2.9亿元。但仲裁、民事诉讼等追讨手段往往显得“手软”,甚至没有任何结果:即便责令欠薪者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欠薪者拒不执行,便无计可施;通过仲裁、诉讼,讨薪者往往在时间、精力、财力上都难以承受;许多讨薪者即便打赢了官司,却因企业关闭、欠薪者逃匿而无法执行。
“欠薪有罪”起到震慑作用
一些欠薪企业开始筹款发放工资,全市欠薪投诉明显下降
深圳对恶意欠薪者追究刑事责任的效果“立竿见影”:11日,该市福田区3家欠薪企业连夜筹资100多万元为员工补发工资;宝安区一家企业的老板主动借款1000万元发放欠薪。截至18日晚,该企业就有3000多名员工领到了共计656万元欠薪。
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该市近日的劳动保障信访量、欠薪投诉比以往明显降低。国诺公司一位多次讨薪的劳务工说,有了可靠的保障,自己再不会为讨薪做出过激的傻事。
深圳市政法委副书记翟忠泰向记者表示,深圳将建立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和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联手的预防机制。
欠薪者是否该负刑事责任
我国目前尚无“恶意欠薪罪”;此举被认为是探索以法律途径解决恶意欠薪的突破
有法律专家认为,单纯的欠薪行为属于道德错误,国外叫做“背信”行为,只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在我国目前欠薪问题较普遍的情况下,政府应该调整角色定位,对欠薪的企业和个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通过罚款、注销企业登记、取消企业法人资格等手段来解决。而刑罚手段在目前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应该慎用。针对具体个案,应考察欠薪以外的情节是否符合侵占罪或诈骗罪构成要件,只有符合这些要件的,才能追究欠薪者的刑事责任。
针对质疑,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洪朗解释说,何怒江等犯罪嫌疑人采用频繁更换厂名、开具空头支票等欺骗手段,转移资产、关厂逃匿。他认为,尽管我国目前尚无“恶意欠薪罪”,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为手段骗取员工的工资,依据我国《刑法》,已经构成诈骗罪”。
去年11月,深圳市曾建议全国人大在修改《刑法》时增加“欠薪逃匿罪”,追究恶意欠薪者的刑事责任。
资料表明,韩国规定,恶意欠薪可判处3年以下监禁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款;香港雇佣条例规定,雇主迟于工资期届满7天不支付雇员工资即属犯罪,处罚款20万元港币及监禁一年。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说,从劳务纠纷到刑事犯罪、从单纯行政手段到与司法手段结合、从民事诉讼到追究刑事责任,表明深圳加大了讨薪的执法力度,并在探索以法律途径解决恶意欠薪问题的突破。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曾月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恶意欠薪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据我国《刑法》,“以涉嫌经济犯罪定性恰当”。她认为,深圳警方在现有法律中寻求依据、打击恶意欠薪的做法值得肯定,深圳的“先行先试”也能为相关法律的修改积累经验。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助理巡视员马红兵则认为,深圳对恶意欠薪追究刑事责任的实践可作为立法依据,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
来源:人民日报
相关文章:
国务院部门网站
外交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
国家民委
公安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环保总局
民航总局
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
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统计局
林业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参事室
管局国
侨办
港澳办
法制办
台办
新闻办
新华社
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
发展研究中心
行政学院
地震局
气象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电监会
社保基金会
自然科学基金会
信访局
粮食局
烟草局
外专局
海洋局
测绘局
邮政局
文物局
中医药局
外汇局
煤矿安监局
档案局
国务院扶贫办
地方政府网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闻媒体网站
人民日报
新华社
中央电视台
中国日报
Chinadaily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青报
光明日报
经济日报
中央企业网站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鞍本钢铁集团公司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中国铝业公司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法治相关网站
中国法院网
法治新疆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搜案网
人民公安报
东方法治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国法网
辽宁法制报
中国普法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政府法制信息网
检察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法制日报
法制晚报
建议使用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鄂ICP备05001568号 电子邮件:webmaster@hubei.gov.cn
湖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
·湖北法治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