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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照(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006-12-22 11-15-26

2006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对照(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基本要求

 全面、准确和系统地掌握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现行国家立法关于国家行政管理、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具体规则的规定;能够正确运用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理和立法规定处理国家行政事务,解决行政争议。

【原2005: 了解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概念,特征。理解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制度的规则。掌握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理,并能够运用相关原则解决和处理行政事务及行政争议。】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行政,行政法,行政法律关系【原2005:行政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二节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成文法在行政法法律渊源中的地位,行政法法律渊源的种类【原2005:行政法法律渊源的主要种类】

  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国家公务员

  第一节行政组织法概述

  行政组织法的概念,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国务院行正机构

  第三节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和职责权限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机关和派出机构

  第四节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第五节国家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对国家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六节行政监察【此节删】

  行政监察的概念和基本原则,行政监察机关和监察对象,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责,行政监察机关的权限,行政监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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