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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街举办区级人大代表普法培训班
2007-1-4 10-10-19
  十月十三日,蔡甸街新一届区级人大代表普法培训班在街七楼大会议室举办。此次普法培训班是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举办的,参加培训的学员是来自不同岗位的区人大第四届蔡甸街代表团的68位人大代表。主要目的是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法律素质,增强他们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提高他们履行职务的能力。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开班前,街工委书记、街人大代表联络处主任叶勇同志作了动员讲话。他首先阐述了人大代表的重要地位和职责,指出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其次他就人大代表如何围绕中心、紧扣大局、依法履职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有强烈的代表意识,有乐于为人民鼓与呼和善于反映社情民意的责任感;二是要充分认识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和职权的内涵,具备履行代表职务的相关知识;三是要有相当的文化功底、法律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他还提出四点建议与各位人大代表共勉:一)、刻苦钻研,争做学习型代表;二、奋发有为,争做谏言型代表;三、兢兢业业,争做实干型代表:四、认真履职,争做监督型代表。
区普法办主任、区司法局副局长任广平同志和蔡甸街邓方洲同志分别为人大代表们讲授了《宪法》和《代表法》。任广平同志从宪法的概念、特征、发展历程、主要内容及实施现状等方面对我国《宪法》进行了详细讲解,他强调: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事业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保证宪法的实施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全国人民、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都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每位人大代表都要提高宪法意识,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正确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在全社会树立起宪法的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实施,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而努力奋斗。邓方洲同志随后带领大家学习了《代表法》,他指出,代表法是一部专门调整和规范代表执行职务行为的法律,其核心问题是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问题。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主要的法律依据就是代表法,它是各级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基本的、专门的法律。它不仅明确了人大代表依照代表法的规定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而且规定了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地位、权利与义务、必要的保障和制约等,使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有了根本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因而是我国关于人大代表的专门法律。人大代表要对代表职务有光荣感、责任感和压力感,依法执行好代表职务。“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应当成为代表们的自觉行动。

  此次培训班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街工委、街人大代表联络处和区普法办对此次培训非常重视。街工委于十月中旬就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区普法办积极配合,针对蔡甸街新一届区级人大代表的文化结构、个人身份等特点及人大代表的职责需要,安排专人,精心备课,重点讲授。街工委书记、街人大代表联络处主任叶勇同志专门作了动员讲话、体现了街工委和街人大对此次培训的重视。二安排及时,针对性较强。此次换届后,第四届区人民代表大会蔡甸街代表团成员有很大部分是新当选的人大代表,迫切需要加强学习,尽快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适时举办这次培训班,对帮助人大代表们依法履职,是“雪中送炭”,是一场“及时雨”。三参训代表学习积极性高。代表们十分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都很高。无论是来自区直单位的负责人,还是来自基层农村的代表,都能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积极主动地参加普法培训。
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统一了代表们的思想,增强了他们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他们的法制观念和监督法律实施、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激励了他们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做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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