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 法治湖北 | 普法天地 | 依法行政 | 湖北政法 | 法律服务 | 司法考试 | 律师天地 | 法治问吧 | 理论研讨 | 法治资源 | 法治论坛
icon
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07-1-4 11-29-17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省直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认真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省依法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

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