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今年是“四五”普法和“十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的总结表彰年、也是“五五”普法、“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的启动年,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省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今年5月,中宣部、司法部召开了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全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省依法治省办公室认真总结了我省“四五”普法和“十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并在全面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湖北省2006—201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送审稿》等文件,形成了下一个五年工作的基本思路,制定了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初步意见,为全面启动和顺利实施我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面,我将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和下一个五年工作的基本思路、我省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以及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有关事项,向大家作一个简要汇报。
一、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2006年5月12日至13日,中宣部、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我省有宜昌市等28个先进集体和吴炳才等22名先进个人受到中宣部、司法部表彰。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这次会议给予了高度重视。2月中旬,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四五”普法工作汇报;3月中旬,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全国“五五”普法规划;4月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在这次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刘云山、周永康、顾秀莲、肖扬、贾春旺、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同志作了工作报告、中宣部副部长欧阳坚同志作了总结讲话,十二个省、市、区分别进行了典型经验交流,阮成发副省长就我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了发言。这次会议对于认真总结“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全面部署“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精神主要集中体现在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中。他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工作。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服务人民群众,切实加强社区、农村、农村基层干部、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督查力度,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依法治理,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三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落实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各行业要切实承担起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实行工作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狠抓落实。要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各部门、各行业保证基本的普法经费,要建设一批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尤其注意改善基层的工作条件。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志愿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思路
“四五”普法和“十五”期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眼于“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坚持“服务湖北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环境”这一主题,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各项任务基本完成。一是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二是突出重点,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特别是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三是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四是构建平台,不断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式。五是精心组织,扎实进行全省总结验收工作。六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建设和理论研究。全省4000万普法对象,实际接受“四五”普法教育面达90%以上,其中,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受教育面达95%,在校学生受教育面达100%,企业职工受教育面达90%,城镇居民和农民受教育面达85%;全省共举办各类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4000多期,培训骨干35万人次;各类依法治理活动开展面达85%。
“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期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突出“五个重点”,开展“五项活动”,采取“五大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着力突出“五个重点”,大力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积极开展“五项活动”,努力完成“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相关系列活动,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巩固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及法治实践效果;积极配合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活动,努力实现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的有机结合。三是认真采取“五大措施”,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实施。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组织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形式,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功能,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着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理论研究,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水平;继续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有关热点、难点,如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普法依法治理活动。
三、我省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请省委、省政府批转“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省工作规划。根据全国“五五”普法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湖北省2006—201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送审稿)》,经领导小组全会审议后,提请省委、省政府审定批转。
二以省委、省政府和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分别表彰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分二个层次进行表彰:报请省委、省政府表彰2001—2005年全省依法治理工作最佳单位和2001—2005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标兵各30个;以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表彰2001—2005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含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295个、先进个人398名。同时,落实好省人大关于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要求。根据《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建议对“四五”普法和“十五”期间依法治理工作中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照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档案达标升级先进单位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三适时召开第十一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学习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我省“四五”普法和“十五”期间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下发《湖北省2006—201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对全省“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四)报请省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共性目标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建议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共性目标,由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制定考核标准和办法,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考核。鉴于2006年度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标准已制定出台,建议按照《2006年度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关于“目标的制定、下达和调整”规定,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新增工作任务”纳入,具体表述为:“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健全完善办事机构,落实专项经费。”
五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建设和对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督促的力度。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和对拟任领导干部建立统一的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商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意见和办法。同时,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充分发挥组织指导、检查督促的职能,制定省直各部门年度学法计划,实行年度考核检查并予以通报;制定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述职的实施办法,今年拟安排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相关的成员单位在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全会上述职。
六建议省政府审议并提请省人大对《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进行修改完善。《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是1999年颁布的,其中一些内容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尤其是需要增加“罚则”的条款,提高《条例》的针对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省人大已将该《条例》的修改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吸收兄弟省市、区的一些经验及其做法,对《条例》提出了修改意见,已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建议省政府尽早审议以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修改。
四、提请领导小组审议的事项
另有几个问题应提请领导小组全会审定,借此机会一并进行汇报。
一审议《湖北省2006—201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送审稿)》《规划送审稿)》及其说明附后。
二审议《全省第十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筹备方案》送审稿。与会代表包括: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宣传部分管普法工作的副部长及宣传科处长、司法局局长及法宣科处长,省直各部门分管领导,省军区、武警湖北总队、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的代表,部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约310人。会期一天,主要议程有:第一天上午,省领导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留念;传达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宣读全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决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和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表彰决定,举行颁奖仪式;请省领导讲话;张坚同志作我省“四五”普法和“十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总结和“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意见的报告。下午,大会进行典型经验交流,大会总结讲话。会务的具体筹备工作由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承担。
三审议有关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及其经费投入的事项。省依法治省办公室拟成立湖北省“五五”普法讲师团;利用新闻媒体组建网站,开辟工作专刊、专栏;同时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的教学计划,并成立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基地;为了顺利开展这些工作,请省财政每年增加省依法治省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80万元,同时,在省直各部门的年度预算中安排适当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并将全省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的标准,由原来每年人均0.15元,农村提高到年人均0.30元,城区提高到0.50元,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请求省委、省政府给予重视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
汇报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