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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公证处公证员急当事人所急
2007-6-26 16-6-27

  6月2日星期六凌晨,咸宁市公证处公证员刘智突然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吵醒,原来是中国工商银行咸宁市分行要求紧急办理一个执行公证。经仔细询问后得知贷款人任某于2006年5月24日向工行申请汽车按揭贷款75000元,此项借款合同同时由湖北时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于2006年5月22日在我处依法进行公证。借款人任某在贷款发放后连续违约四期,总计欠款60387.57元,经多次催收仍未履行,同时借款人任某不知所踪。当工行突然得知任某出现在嘉鱼,于是向公证处紧急申请执行证书,以便对其财产依法扣押。得知详情后,刘智及时向公证处领导汇报,处领导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立即指派公证员刘智,公证员助理肖蕾为其加班办理公证。刘智和肖蕾急当事人所急,接到命令后牺牲个人休息时间,立刻赶到办公室,接待当事人,仔细审核证据材料,一直忙到中午12点多,快速高质地完成了公证。事后,当事人非常满意,连连称赞公证员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为当事人的紧急法律需求开辟了绿色通道。

 

                                责任编辑:鹏飞

 

来源:咸宁市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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