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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司法部 民政部 关于做好 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申报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7-8-22 11-1-3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民政局:
  现将《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表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由于分配名额有限,望各地只报一名,并填报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审批表,一式6份,于8月25日前分别报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和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处各3份。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联系人及电话:孙 鹏 027-87238590
省民政厅政权建设处联系人及电话:马建平 027-50657011


          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民政厅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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