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民政局: 现将《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表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由于分配名额有限,望各地只报一名,并填报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审批表,一式6份,于8月25日前分别报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和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处各3份。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联系人及电话:孙 鹏 027-87238590省民政厅政权建设处联系人及电话:马建平 027-50657011
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民政厅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