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 法治湖北 | 普法天地 | 依法行政 | 湖北政法 | 法律服务 | 司法考试 | 律师天地 | 法治问吧 | 理论研讨 | 法治资源 | 法治论坛
icon
荆门市东宝区强化水政执法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2007-11-13 17-56-2

  近期,东宝区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当前水行政执法的重要任务,区政府组织专班开展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型水库水源管理措施、水质检测,供水标志牌、保护警示牌的设置,签订《水源保护责任书》等情况。
  经检查,全区有集中供水功能的水库未发现投肥养殖行为,原有污染的小(1)型水库水质有所好转,村管小(2)型水库承包养殖行为较普遍,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区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小(1)型水库禁止投肥养殖通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确保集中供水水源水质达标,让集镇、农村都用上干净水、卫生水。



 

 

                                责任编辑:鹏飞

来源:荆门市依法治市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