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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法》宣传七字歌
2007-11-13 18-3-2

宣传《国家安全法》, 国家安全应维护,
贯彻落实意义大, 包庇犯罪要严处,
危害行为受处罚, 知情不报法追究,
国安民稳为大家。 窝藏违法罪不赎。

危害行为第四条, 间谍器材莫持有,
五款一定要记牢, 非法使用要追究,
发现及时要举报, 危害社会予没收,
参与资助法不饶。 违法犯罪早自首。

权利义务要记好, 受胁骗者说清楚,
安全教育不能少, 法律规定不追究,
保守秘密应做到, 误入歧途早悔悟,
防范措施样样牢。 顽固分子法惩处。

协助调查是义务, 学好《国家安全法》,
不得拒绝查清楚, 提高警惕责任大,
如实提供受保护, 安全意识莫淡化,
不能打击和报复。 履行义务爱国家。

(董定权)

 

 

                                责任编辑:鹏飞

 

来源: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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