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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全十字宣传歌
2007-11-13 18-4-20

反垄断, 立了法, 全国人大。
抓经济, 促和谐, 发展健康。
第三条, 共三款, 垄断行为。
宏观调, 定规则, 体系完善。
经营者, 公平争, 自愿联合。
专业营, 国家保, 利益维护。
设机构, 定规则, 履行职责。
禁止款, 十三条, 六款勿要。
转售品, 莫限价, 垄断违法。
新研品, 促发展, 公共利益。
勿滥用, 行为禁, 支配地位。
有认定, 因素具, 法定依据。
十九条, 可推定, 条款记清。
经营者, 要集中, 记住两条。
不申报, 两款要, 二十二条。
应申报, 当提交, 五款记牢。
要审查, 效果好, 发展重要。
行政权, 莫滥用, 流通自贸。
依法查, 措施要, 法律定牢。
违法者, 有追究, 法要学好。
(董定权)

 

 

 

                                责任编辑:鹏飞

 

来源: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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