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9日晚10时许,随着阳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万平凡一声令下,阳新警方代号为“黎明一号”行动全面打响。 连日来,阳新警方投入警力400余人,共清查公娱场所273处,休闲场所201处,宾馆、旅社120家,出租房屋、工棚、建筑工地255处,其他场所296处盘查可疑人员374名,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0人,其中刑拘4人,行政拘留12人,处理4人,破获刑事案件6起,收缴管制刀具5把。 警方在阳新国税局巷内、阳新商城内及民政局旁美容美发店,现场抓获6名卖淫嫖娼人员,并依法将上述6人行政拘留;在立交桥旅社抓获犯罪嫌疑人明某、李某 ,破获2007年12月29日中午排市镇硖石村明某某家1万元现金及部分银器被盗案;在兴国镇广场明华手机维修店,当场抓获撬门入室盗窃手机11台的3名嫌疑人罗某、周某、潭某,并对三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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