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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宣传《物权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008-1-16 17-38-15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宣传《物权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开展学习宣传《物权法》,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蕴含的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五个统筹”等原则要求,需要健全的法制来保障和促进。《物权法》是一部事关普通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基本法律,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物权法》,维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和谐发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开展学习宣传《物权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构建和谐社会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要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物权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定纷止争,二是物尽其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必须依靠法律来保障,《物权法》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开展学习宣传《物权法》,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物权法》的颁布,是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举措,加强《物权法》学习宣传,在全社会树立物权观念,确保物权法得到全面遵守和正确实施,对于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具备重要意义。
  二、大力开展《物权法》学习宣传活动
  开展《物权法》主题学习宣传,为实施《物权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深入学习宣传《物权法》,进一步提高对制定《物权法》的重要意义的认识。
制定《物权法》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通过制定物权法,明确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的范围,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行使,加强对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的保护,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明确私有财产的范围,依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有利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制定物权法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通过制定物权法,确认物权归属,明确所有权和用益权、担保物权的内容,保障各种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依法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作用。
  制定物权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通过制定物权法,明确并保护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活力,促进社会和谐。
  制定物权法是实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的需要。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物权法的制定是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
  2、深入学习宣传《物权法》,进一步明确物权归属关系和利用关系。
大力宣传全面坚持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大力宣传依照宪法和法律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物权实行平等保护原则及其重大意义,宣传依法平等保护和正确行使财产权利的物权观念,同时针对国有财产流失的情况,加强对国有财产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
  大力宣传现阶段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法律规定,宣传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宣传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的法律规定,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要围绕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围绕物权制度的共性问题和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和规范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
大力宣传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私有财产, 进一步完善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
  三、突出重点,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物权观念
  加强对公民物权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在公民中广泛开展《物权法》学习宣传,引导公民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全面掌握和理解基本的物权法律知识和法律精神,使公民树立正确的财产权利观念,按照法律的规定,明确物的归属,在法律许可和保护的范围内发挥物的效用,使公民树立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尊重他人的合法财产和相关物权,预防和减少财产纠纷,引导公民学会运用物权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财产权利。
  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物权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物权法讲座、物权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提高充分运用物权法等法律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提高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经济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学习宣传。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物权法培训,提高他们在物权法律许可和保障的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形成和维护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秩序,发展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
  加强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宣传。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物权观念,切实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物权法的权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国家,集体和私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做好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和拓宽法律服务,公正有效地解决群众的司法诉求。
  四、采取措施,确保《物权法》学习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组织落实到位。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物权法是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党委宣传部门、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工作职责。同时,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形成统一规划部署,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推进《物权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重点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安排物权法相关专题讲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告工作以及工作考核评估制度、检查督促制度、研究宣传方案和宣传形式,提高物权法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创新《物权法》宣传形式,着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利用好法制宣传专栏、黑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传统宣传手段,又要发挥现代传媒的作用,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种手段,努力增强工作的渗透力。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组织有声势、有深度的物权法学习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合力,力求取得最佳效果,为贯彻实施物权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与结合群众需要提供法律服务有机结合,在服务群众中开展物权法学习宣传。(黄石市西塞山区普法办公室 李明举)

 

 

                                责任编辑:鹏飞

 


来源:黄石市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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