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律工作者、公务员采取以会议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结合工作实际查找问题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贯彻《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活动,掀起了学习《省综治条例》的高潮,并做到了“四个结合”: 一、学习贯彻《省综治条例》与服务重点工程相结合目前,随着城市东移,伍家岗区处于经济大开放、大建设大调整、大发展的黄金时期。宜万铁路、城东大道、火车现代商贸中心等一大批重点工程相继落户伍家。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伍家岗区司法局全力以赴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一方面为重点工程印发宣传资料,另一方面选派了1名德才兼备的法律工作者姚清华同志长年为城东大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重点工程建设营造了和谐的法制环境。 二、学习贯彻《省综治条例》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该区破产的企业多、下岗的工人多。为了做好下岗工人的安置工作,局党组专门抽调1名副局长曹书华同志到破产企业,做好下岗工人的生活安置和大病救助;抽调1名局机关干部胡兴红同志到区信访局协助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同时,安排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信访局坐班,参与涉法信访,及时调处矛盾纠纷;伍家乡司法所原所长工作调出外省,一段时期缺人,局党组又根据伍家乡的工作需要,在全区法律工作者中,聘请了1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高剑秋同志到伍家乡司法所工作,弥补了空白。 三、学习贯彻《省综治条例》与维护农民工权益相结合。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一是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延伸到各街办、乡。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首先对照法律援助条件进行筛选,再报区法律援助中心立案。二是进一步”联、共青团、残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延伸和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援助平台。三是开辟绿色通道,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由原来的15日缩短为7日。四是积极参与维稳工作,成功化解上访等群体事件。今年3月,原家润多超市撤离宜昌后,遗留问题多,有80多名农民工群体上访,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介入,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采用热情服务,积极疏导的方法将影响面较大的涉法上访事件引导到正常的仲裁和诉讼程序,从而化解了群体上访事件。 四、学习贯彻《省综治条例》与“五五”普法相结合。区普法依法治理治理办公室已转发了市司法局关于学习《省综治条例》的通知精神,并把《省综治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增强各普法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自觉性。通过法律“六进”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伍家”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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