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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起纷争,法援解民忧
2008-3-19 9-45-44
  新年正月十一,巴东县东壤口司法所所长江茂华应乔艳家人的请求,前往广东东莞彤懋塑料厂(台资独办)进行异地法律援助,经过与厂家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了赔偿六万六千元的赔偿款。
  事情追溯到2006年初,家住东壤口镇牛洞坪村六组乔艳,初中毕业后,随同其叔叔前往广东东莞彤懋塑料厂外出务工,2007年10月19日在宿舍忽感头疼,其同事迅速将其送往广东东莞东华医院诊治,经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引起脑梗塞,致使右上下肢活动功能受限,若不及时进行心脏瓣膜手术,将会导致左侧机体功能偏瘫,其亲属要求厂家给予治疗,但厂家以先天性病变厂家无责任为由,拒不支付乔艳的各项费用。万般无奈之下,亲属只好东借西凑支付了三万元的前期治疗费用,可后期治疗费用已再没有来源了,乔艳的叔叔多次找厂家交涉,厂家只答应给三千元营养费和一个月的工资,这时这点钱对于已帐台高筑的外来务工的乔艳来说,已是杯水车薪了。
  就在此时,同在广东打工的同乡小许告诉乔艳及家人,在她们来广东乘座的长途汽车中曾看过巴东县司法局制作的普法光碟,像她们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让她们打电话咨询一下,于是她们报着试一试的态度与当地司法所进行联系,东壤口司法所所长江茂华听完乔艳一家人的诉说后,一边准备行礼,一边向局领导汇报,并与次日赶往广东东莞为乔艳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十多天的不懈努力,江茂华在与厂家就赔偿一事面对面地从法律的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后,最后终于达成了厂家为乔艳赔付六万六千元的各项费用,解决了乔艳的后续手术费用的问题。
  经过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不懈努力,终于使这起异地医患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这真是“医疗起纷争,法援解民忧”。

 

                                责任编辑:鹏飞

来源:恩施州依法治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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