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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金山店镇依法整治小选厂
2008-3-28 9-40-7
  3月19日,大冶市金山店镇政府通过精心部署,出动宣传车、铲车10余辆,组织镇干部和有关部门人员80余人,对该镇罗正甫选厂、汪德选厂、肖国正选厂进行依法取缔。黄石、大冶两市环保局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协调工作,镇国土所、环保所和大冶市国土资源局、环保监察大队等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分工协作,切断电源、水源,砸毁矿池,推倒围墙,拆除厂房和选矿设施,经过4个多小时战斗,三个小选厂就被夷为平地,围观的村民无不拍手称快。
  据该镇政法委书记陈前斌介绍,由于金山店镇矿产资源丰富,受利益驱使,不少村民在村子周边开办了小选厂,乱采乱挖的现象十分严重,导致许多山场遭到破坏,耕地被侵占,水源受到严重污染,村民怨声载道。为此,镇党委一班人本着一切为了民生为出发点,决定对全镇50多家选矿厂进行依法整治,对其中20家危害较大的小选矿厂进行逐步取缔,其它的选厂则通过相关部门从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审批、工商登记等诸多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实行分类整治措施,做好“关、停、改、迁、转”五篇文章。“关”就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的选厂,依法注销或吊销相关证照,一律予以取缔关闭。 “停”就是对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达不到标准的选厂,一律责令其停产整顿。“改”就是引导选厂积极进行技术改造,整合资源,做大做强。“迁”就是坚持整治工作与节能降耗、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相结合,把有实力、有发展潜力的选厂搬迁至工业区,形成集约发展效应。“转”就是对占用资源多、超出环境承载力的选厂,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和督促实施转产。
  在强化选厂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上,镇党委书记、镇长李莉强调做好四点:一是要加强源头控制,严把准入关;二是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建生态工业集中区;三是加大节能降耗力度,淘汰落后设备;四是对各选厂的业主开展专项法制教育培训活动,重点学习《环境保护法》、《能源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


 

                               责任编辑:鹏飞


来源:大冶市市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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