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 法治湖北 | 普法天地 | 依法行政 | 湖北政法 | 法律服务 | 司法考试 | 律师天地 | 法治问吧 | 理论研讨 | 法治资源 | 法治论坛
icon
松滋市六万五千余名重点对象统一参加全省法律知识考试
2008-4-21 15-37-2

  4月3日上午,松滋市共设67个中心考场,311个考点,组织68030名重点对象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活动。
为抓好这次考试,松滋市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市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洪文革,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方凤云,副市长余剑平听取考试工作汇报后要求,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组织这次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意义;要突出重点,以这次考试为契机,以考促学,推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要强化措施,保证“四个落实”。即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合理安排,组织落实;严格要求,纪律落实;阅卷评分、标准落实。确保这次法律知识考试取得实效。二是专题部署。3月24日至28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分别召开了16个乡镇和98个市直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会议,安排考试工作。三是扎实准备。登记造册,印发复习参考资料,保证参考率和合格率。四是认真评卷。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公布成绩。
  在参加这次考试的68030人中,有县级领导干部41人;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含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1448人;党政群机关公务员2612人;事业单位在职公职人员,老师、医护人员及其学校、医院其他工作人员9118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710人;在校中学生52100人。各层次重点普法对象按照《湖北省“五五”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指导意见》要求,分别接受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物权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知识产权法》、《行政许可法》、《破产法》、《公务员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知识的考试。
  4月3日上午,松滋市人大常务副主任梅德芳、副主任周传早,市政协副主席邹尽颜赴南海镇、新江口镇、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教育局等考场巡视,督导检查考试工作。通过这次考试,激发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责任编辑:鹏飞

来源:荆州市依法治市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