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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安骏来大冶市调研法律援助工作
2008-5-14 16-21-26

盛赞大冶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下楼工程”

   4月24日下午,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安骏在黄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秋来,全国政协委员、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等的陪同下,来我市调研法律援助工作,并亲切看望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和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大冶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晓东,党组成员、副局长柯华珠等分别就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特点和成效、存在的困难和建议以及今后的工作打算等向马副厅长一行作了汇报。
  大冶市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专职律师3人。2007年,是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最快、取得成绩最好的一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网络进一步健全,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工会等群团组织协作,成立了专门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市司法局还利用各种媒体和形式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根据省司法厅、黄石市司法局的部署,市司法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整合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深入广泛的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取得了突出成效。全年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26件,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40件、黄石市司法局下达的120件的目标任务,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马副厅长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大冶法律援助工作很好的贯彻了上级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思路清晰,领导重视,重点突出,较好地结合了大冶工作的实际,工作很有特色和成效。一是法律援助人员和机构得到进一步的调整充实,法律援助队伍素质过硬。二是领导重视,法律援助经费得到初步保障,特别是大冶司法局将一楼面临繁华街道的出租旺铺收回,作为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室,方便群众咨询和办事,这一“下楼工程”值得称赞。三是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到位,营造了较好的声势。四是法律援助网络健全,实现了法律援助的方便快捷服务,办案数量大幅提高。五是法律援助形势得到了创新,主动为外来农民工服务,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创办了法律援助农民工流动夜校。
  对于法律援助机构性质和编制使用等问题,马副厅长指出,目前,省内116个法律援助机构中,有83个为行政机构,33个为事业机构。机构性质不明确,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司法部正在统筹解决,各地也要以作为求发展,把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做好,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上下共同努力,逐步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鹏飞

来源:大冶市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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