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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酿纠纷 民调出马巧化解
2008-5-14 17-5-34

  2008年4月8日,是中国移动公司来凤分公司举办综合楼竣工庆典的日子,为配合庆典活动,各乡镇移动营业厅开展走村串户上门服务活动。当日,在来凤县百福司乡镇移动营业厅执勤的保安杨某也积极参与该活动。在结束油房坳村上门服务活动后返回集镇的途中,保安杨某突然晕倒在路上,当地村民们根据他的工作证和手机里的亲友号码和他的家人及单位取得联系,杨某被迅速送往医院救治,然而不幸的是,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后,来凤保安公司、来凤移动分公司的领导赶到事发地点,积极协商处理善后。双方在责任划分上却出现分歧,来凤保安公司认为杨某是公司派往移动公司执行保安任务的保安人员,而移动公司却将他派往乡下执行移动通信业务从而导致其死亡,因此,杨某的死亡与保安公司没有关系;来凤移动公司认为虽然杨某的确是在办理移动通信业务过程中死亡的,他是保安公司聘用的人,而不是移动公司聘用的人,因此,来凤保安公司也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两家公司为此争执不下,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死者善后事宜没有进展,死者没有及时安葬。
  死者的亲属情绪非常激动,加上他人的怂恿误导,他们打算纠集老家的宗族亲戚前往乡政府聚众上访以解决问题。百福司社区调委会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报告居委会,居委会干部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此事如处理不慎极易引起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于是他们耐心劝说死者家属要走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并帮助他们到法律服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调委会调解员、家住百福司镇的法律服务所工作者彭铖珍,在得到调委会通知后,放下手头的工作,一边向有关领导电话汇报,一边及时抽调人员,带领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者彭承贵、办公室人员覃远菊两位同志一起奔赴事发地进行实地调查,参与这起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彭铖珍凭借多年处理该类事件的经验,他们首先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控制局面避免矛盾尖锐到无法调和的地步。然后,彭铖珍和其他两位熟悉法律的同志迅速展开调解工作,一位同志做来凤保安公司经理的工作,一名同志做来凤移动公司经理的工作,自己主要做死者亲属的工作,尽快让三方达成协议。协调工作进行得并不顺利,到10日凌晨近1时许还无法达成协议,死者仍然没有下葬。死者的两个弟弟冲进调解室架起两个公司的经理,一些亲友一哄而上,强行拖着两位经理去扶柩抬尸,有人取来孝布戴在两位经理身上,甚至扬言“把尸体抬到镇政府去,看他们解决不解决!”事态进一步恶化。
  调委会调解人员恳切地对死者父母说:“你们的儿子去世是每个人都不愿发生的事,我们也很同情你们的处境,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你们就要正确对待,冷静处理,不要因一时之勇把本来正当合理的事搞被动了,事情总要坐下来商量慢慢解决,闹事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亲友情绪稍稍平静后,又回到调解室内,大家分头做工作,两家领导开始交换意见,寻求解决方案。时间已是凌晨四点,彭铖珍眼看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问题,他与死者亲属商议,大家先休息一下,明日上午再谈,并一再以理说法劝导家属以解决问题为重,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死者亲属听从劝导,放弃了闹事的想法。
  第二天一早,调解员就召集三方当事人恢复商谈,通过进一步的解释说服工作,两家公司明确了各自的责任,死者家属也没有再提过分苛刻的要求,通过十几个小时的共同努力,本着互谅互让,尊重理解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两家公司分别预付赔偿金三万元,其它事宜在死者善后处理完毕后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死者家属如有不服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目前,死者已安葬,家属、亲友没有上访上诉。有关死者工亡确认事宜翔凤法律服务所正在代理之中。(来凤县司法局基层股)


 

                      责任编辑:鹏飞


来源:恩施州依法治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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