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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交通系统“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圆满结束
2008-7-4 9-16-50
  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快交通法治化进程,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改善和树立咸宁交通形象,推进“三新”主题创新活动深入进行,咸宁市交通系统从4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经过动员启动、查摆问题、整改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月”活动。
  这次活动,市交通局高度重视,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做到了目标明确、专班组织、整体联动、有序推进。各县市区、各执法单位均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投入到活动中,严格按市局要求,组织全体交通执法人员,紧扣树立依法行政新理念这个中心,围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公路法》、《港口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交通部《107国道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宣传、学习与讨论。活动中,全市交通系统共举办各类学习培训班56场次,4100人次参加了学习培训;挂宣传条、横幅47条,出宣传窗(专版)69个,上街宣传6场次,印制各类学习宣传资料5000余册。全市执法人员均认真查摆了自己在交通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了整改方案,在此基础上各执法单位认真查摆了本单位的问题,制订了整改方案,进行了认真整改。
  为配合活动的开展,咸宁市交通局还制订了《咸宁市交通系统服务运输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共分6个方面36条,创设了一系列便民、护民的行业管理新举措。全市交通系统各单位在贯彻落实市局意见和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过程中,结合实际,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涌现出了很多加强管理、便民、护民的新思路、新办法,较好地促进了全市交通法治化进程。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初步实现了全市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明显规范、文明程序明显提高、行业风气明显改善的目标,为全市交通形成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鹏飞

来源:咸宁市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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