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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集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非正常死亡纠纷案
2008-7-16 9-32-47

  6月11日下午17点35分,京山县司法局杨集司法所接到了一条纠纷要情信息。该镇五泉村民调主任电话急报:“我们五泉村因抗旱抽水引发纠纷,已死亡一人,纠纷一方正要抬尸闹事,请司法所领导马上来现场指导调处”。情况十分紧急,一刻也拖延不得。司法所长涂礼道马上和镇调委会干部及包村干部赶到了纠纷所在地。
  他们一边安抚稳定纠纷当事人,一边详细走访调查,弄清了纠纷详情:6月10日上午,因旱情严重,水源紧缺,五泉村二组村民陈克亮用潜水泵从一组陈克宽等村民共有的堰塘里,往自己的承包地抽水灌田抗旱。陈克宽以自己的地也要灌水为由上前去阻止,俩人先由争扯发展到恶语相加。时年已71岁的陈克宽本来就患有严重的高血压病,冲突中又气又急的陈克宽血压上升,当即倒在了田埂上。赶来劝解的村民和其家人立即将陈克宽送到京山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但陈某已生命垂危,于当晚21时左右死亡。纠纷发生后的第二天上午10点钟,死者家属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当派出所、刑警队赶到现场要求尸检后再处理时,其家属又坚决不同意。等公安人员走后,陈克宽的家属又以其死亡与陈克亮有直接关系,纠集了一帮亲友,准备抬尸到陈克亮家闹事,村调委会干部苦口婆心地劝解了大半天时间,但死者家属最后还是要采取过激行动。
  为了稳定纠纷人员情绪、尽快平息事态,涂所长组织镇、村调解干部商议后,连夜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座谈,反复耐心地给他们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并公正指出双方各自的过错和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经过5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终于使当事人明白了辱骂伤人也要承担责任的道理。在涂所长的主持下,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于12日临晨4点钟达成了由陈克亮一次性支付陈克宽死亡安葬赔偿金伍仟元,并于当日支付交清,陈克宽家属不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的调解协议。
  经过一整夜的连续工作,这件本不该发生的“特殊”纠纷不但在司法所的艰苦努力下调解成功,而且深深地教育了纠纷当事人和当地的众多村民。


 

                     责任编辑:鹏飞

来源:荆州市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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