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 法治湖北 | 普法天地 | 依法行政 | 湖北政法 | 法律服务 | 司法考试 | 律师天地 | 法治问吧 | 理论研讨 | 法治资源 | 法治论坛
icon
大冶灵乡村务公开荣膺全国先进
2008-7-24 15-48-26

  7月15日,笔者从灵乡镇获悉,近日,该镇再次被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授予“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乡镇”。这是该镇第二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镇大力推进村级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抓手,立足在真抓上作文章、在创新中求突破、在规范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形成了镇、村、组“三级联动”,村务、政务、财务、党务“四务齐开”,公开、决策、管理、监督“四位一体”的村务运作体系,使全镇村务决策、管理、监督逐步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呈现出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村务公开全面真实、民主决策科学规范、民主管理扎实有序、民主监督切实有效、社会和谐群众满意的良好局面。全镇村务公开面及公开规范化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据灵乡镇纪委书记郭幼忠介绍,该镇严格推行“阳光村务”,镇纪委协同社会事务办每月定期检查各村村务公开情况,并开展“村务民主管理先进村”评比活动。此外,该镇还不断优化公开媒介的改造升级,今年,坳头村、大畈、宫台等三个村陆续开通了电子村务公开。

                   责任编辑:鹏飞

来源:黄石市依法治市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