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向继武)7月16日,恩施州建始县与重庆市巫山县关于《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签字仪式在巫山县司法局举行,双方承诺联手为两地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据了解,在鄂渝县际边界为农民工维权联手行动,在我州尚属首次。 建始县属恩施州劳务输出大县,农村劳动力转移总量已超过10余万人。该县龙坪、茅田、长梁乡约2000余农民工在与巫山县邓家乡、河梁乡、红椿乡相邻的煤矿打工。同时,巫山到建始境内务工人员也越来越多。近年来,两地农民工遭遇突发工伤事故、欠薪等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案件随之而来。为此,该县到巫山县为农民工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的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于是出现了农民工异地维权难度大,异地办案人生地不熟,取证难,办案成功率低等问题。针对这种状况,为让建始、巫山两县农民工就近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县法援中心开始探索县际边界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探讨异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审批程序、法律文书、案件补贴标准等相关事宜。 7月15日,县司法局副局长黄艳妮与县法援中心负责人前往巫山县签订法律援助异地合作协议,此举得到了巫山县司法局的高度重视与支持,局长、县政法委副书记黄宗万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座谈会专题研究、审阅《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草案,并举行了隆重的签约仪式。该县分管副局长黄艳妮与巫山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吴剑波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 《协议》规定,两县的法律援助机构可相互委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互相认可彼此的法律援助案件工作函、介绍信和法律文书。在这种合作框架下,农民工维权既可以向家乡的法援机构申请,由家乡的法援机构负责办理委托手续,然后把相关材料转交给事项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以直接向事项发生地的法援机构求助申请。如果受理申请的法援机构对申请人的情况有疑问或需要补充材料,可直接委托申请人家乡的法援机构调查取证,当地法援中心将无偿提供协助,并代付办案人员调查取证发生的实际费用,为此,农民工也不必担心法律援助受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更有利于申请人做出选择,只要法律援助申请人提出要求,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即可及时安排或指派律师办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函告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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