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珠山镇2008年综治工作以县委政法委综治维稳工作部署为蓝本,以健全、完善的网络为基础,以严明的职责为抓手,以规范化、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为保证,以工作创新、创优为突破口。镇党委政府舍得投入,倾力打造大调解格局,形成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运行有序,效果明显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新格局。 构建网络。一是以镇综治办牵头,联合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计生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站、财经所、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一站式服务到农家”工作专班。按照每一个月轮流到片区和社区对矛盾纠纷进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办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解决,对重大疑难纠纷通过部门联动,重点突击,共同调解。二是选齐配强综合工作中心户长。充分利用老教师和老党员以及退休的老干部的优势,动员他(她)们参加到中心户长的队伍来,明确了他(她)们的主要职责就是劝和、报信以及政策法规的宣传。三是充分调动和发挥社区协理员和小区保洁员的作用。让他(她)们充当综治维稳工作的耳目,确保综治维稳工作不留死角死面。 完善机制。一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动态管理机制,严格坚持镇一个月一排查,村、居委会半月一排查,特殊时期不定期进行排查。镇每月28号为矛盾纠纷例会日。二是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镇党委、政府舍得投入,2008年计划投入100余万元用于对综治办、司法所和片区(居委会)添置办公设施和装备。同时对协理员、保洁员和中心户长提高了待遇。 强化责任。首先强化领导责任。镇主要领导亲自督办解决重大疑难纠纷。其他领导分村、片负责,具体事件专人负责。真正担负起矛盾纠纷调解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次是强化部门责任,对镇所有综治成员单位按照各部门的不同情况签订不同的《责任状》。对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如有发案的单位,镇综治办为其下发限期整改“三联单”(其单位一份,县综治委一份,镇综治办保存一份)。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则予以黄牌警告和通报,并再次下达“三联单”。仍未整改到位的则“否决”。一至六月有七个单位发案,一个单位已经整改到位,其他六个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再次就是强化干部责任,对干部采取了“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在工作中不敢负责、不愿负责、不会负责以及在工作中因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爆,从而激发矛盾,引起不良反映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一追到底,板子打到人头。 2008年截止6月份为止,全镇共发生矛盾纠纷60起,成功调解58起,其中54起在村和社区得到了成功化解,6起通过镇综治办、司法所进行调解,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领导的好评。(刘嫔 卢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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