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司法行政文明执法和行政执行力水平,规范执法办事程序和办事规则,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更好地服务“两型社会”建设。7月,襄樊市司法局按照“依法、程序、质量、文明”的要求,制定出台了《襄樊市司法局文明执法标准》,该标准共九条,从程序、仪表、语言等方面,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熟悉工作流程、受理投诉以及全面推行限时办结、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否定报备、责任追究、绩效考评等效能基本制度等方面的文明执法标准进行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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