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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大视察“五五”普法工作
2008-9-4 8-44-44

  8月26日,大冶市人大常委会黄治席主任率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金湖街办的泉塘村、大箕铺镇的后畈村与镇中心学校、东岳街办的湖滨路社区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
  参加视察的领导认真查看了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资料,仔细询问了 “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法律进社区”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以及创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的进展程度。视察活动结束后,市普法办主任、司法局书记局长冯晓东在市司法局会议室向参与视察的领导作了大冶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黄治席主任、吴凤鸣副主任等领导一致认为:大冶市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以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卓有成效,在中期检查时得到省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由于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普法工作的认识不一致,导致工作进展还不平衡,少数乡镇的以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为载体的“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的成效不明显,要求每户一册的普法教材也没有到位,未能真正做到法律进村入户。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亟待进一步加强,有些学校的普法教材还没有得到落实,法律还没有进入主课堂,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模式未能很好发挥。黄治席主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是抓好各重点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动大家的学法热情;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因人施教;三是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解决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脚戏”的问题;四是将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18条:“没有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地方、部门或者单位,不得授予其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的规定,市文明委、市综治办与市普法办建立否决联系制度,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考核内容;五是市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普法经费保障问题,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五五”普法教材、《举案说法》、吴炳才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要普法项目落实或重大普法活动的正常开展。

 

             责任编辑:鹏飞

 

来源:大冶市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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