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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2008-9-26 10-5-5

  9月22日,应城市举办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全市四大家领导,各街道办事处、镇(场)及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180余人参加了学习。讲座邀请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赵志飞为大家进行了辅导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作为我国应急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将与其他现行应急法律法规一道,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应急管理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针对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及突发事件频发,如何处理好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直接关系到政府在公民心目中的权威地位和良好形象。赵书记从《瓮安事件》的起因、真相及引起的严重教训,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基层县市如何应对突发事件作了深刻阐述。
  应城市委书记谢思芳主持了会议。他最后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充分认识正确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意义,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坚持领导靠前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处理;要坚持信息公开,把握舆论导向。并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树立应急管理理念,增强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推动全市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责任编辑:鹏飞

 

来源:孝感市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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