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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在全市各级领导班子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2008-9-28 15-13-2
  为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扎实开展,8月18日,孝感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普法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各级领导班子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学法用法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此项创建活动主要是在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县市区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班子中进行。创建活动制定了十项基本标准:即要求班子集体坚持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度学法不少于4次;所有班子成员均建立完整的学法用法档案;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规范化、经常化,做好学法笔记;积极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认真履行在普法依法治理中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领导班子研究决策重要事项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行政服务流程管理,执法行为文明公正;积极推进依法治理,法制工作成效明显;因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不发生败诉案件;依法及时处理涉法信访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创建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普法办三家联合组织实施。其中,组织部门负责对“学法用法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宏观指导,把“学法用法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纳入“团结、廉洁、创新、实干”好班子创建活动之中。宣传部门把“学法用法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检查考核之中,加强检查指导,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普法办具体承担“学法用法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和参与检查考核,并负责做好创建活动的日常协调工作。该创建活动将与“团结、廉洁、创新、实干”好班子创建活动,实行同步检查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表彰。从2009年起,市直机关每年根据各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情况评选表彰10个学法用法模范班子,其结果将做为“五五”普法年度考核和总结验收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鹏飞

来源:孝感市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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