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16]32号)精神,经各地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行业系统逐级审核推荐,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审核,拟将武汉市江岸区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等50个先进集体和曹斌等49名先进个人作为表彰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4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小为 毛金宇
联系电话:027-87238556 87235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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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省司法厅法宣处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10号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邮 编:430071
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docx
省人社厅 省司法厅 省普法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